摘要

近年来,专门规制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规则在国际上迅速扩张。美欧在对华经贸谈判中均明确提出了竞争中立的诉求,我国也将竞争中立作为国内改革的方向之一。国有企业是我国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而在竞争中立规则下,国有企业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功能都将受到约束,通过国有企业实施的需求端创新激励政策也将受到限制。本文同时提出了应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