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 ,由于相关民事法律的不完善 ,投资者在受到上市公司或者中介机构、庄家的不法侵害造成财产损失 ,发生民事纷争时 ,往往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而侵害者由于市场炒作经常获益匪浅。风险收益机制的严重失衡 ,是当前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因此 ,建立证券民事赔偿机制是合理解决各类证券民事纠争 ,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环节 ,这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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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