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忽视区域经济利益协调问题,缺少对市场经济环境下区域间利益分享与补偿方面的制度安排,使得我国区域经济回波效应远大于扩散与辐射效应,没能逆转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和利益不平衡的扩大,从而影响到地区间正常的资源要素整合。研究表明,利益分享与补偿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调整和创新现行区域经济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合作,需要建立健全区域经济利益分享与补偿体系,并以此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有效的利益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