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反腐领域的谈话体系形成"纪律监督-法律监督"的二维共治格局。监察谈话是在传统执政党监督模式无法满足反腐常态化的背景下作出的改革,其深层次意蕴是将谈话法定化,打破"纪委谈话"的传统监督结构,变为在党统一领导下"合署共存"的制度,具有明显的政治属性。基于政治属性的模糊性,监察谈话不宜以政治属性延伸的制度化内容作为权力行使的直接标准与依据。为避免在反腐败法治体系中陷入政治化的路径依赖,必须在法治主义的维度下对监察谈话的行使路径、规范路径、监督路径予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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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