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司发[2021]6号各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21年2月10日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