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食品安全标识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专门的管理组织、多元化的使用客体和多样化的标识类型,其文本特色体现为建立多元化的制度规范体系、重视建构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协力机制,以及关注特殊食品安全标识的规范化建设。对此,可以从完善以《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为基础的多元食品标识规范体系,构建以超市和农产品市场为核心的自律管理规范体系,增设特殊食品安全的专门标识规范制度机制等维度,优化与构建中国食品安全标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