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产生了诸多新型的社会关系,尤其在共享经济背景下,利用互联网的便捷,采取网约方式提供和接受劳动及服务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从"公司+员工"到"平台+个人",在这看似突破枷锁的背后,"网约工"面临着"三无"的窘境——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无劳动保障。面对劳动者的身份被模糊化,"网约工"权益保障缺失的情况下,应尽快明确如何界定劳动关系;同时,国家应建立起与"网约工"用工方式相匹配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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