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教人[2019]17号各区教委,各区委编办,各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