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南书院的基本规制

作者:石正义; 晏丽
来源: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8, 38(04): 72-76.
DOI:10.16751/j.cnki.hbkj.2018.04.017

摘要

鄂南的书院产生于唐朝,终止于晚清,一千多年来不仅产生了一批湖北著名的书院,也形成了自身的基本规制,这些规制包括山长选聘、讲学、学规、祭祀和经费管理。山长选聘是教师管理的核心;讲学是书院最基本的教学制度,主讲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和程朱理学;学规是书院的校规,有的借用著名书院学规,有的通用儒学学规,有的自立学规;祭祀是深受办院者重视的传统礼仪,既祭祀儒学先驱,也祭祀当地名人;书院的经费来源包括官府拨款、民间捐赠和学田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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