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11起“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案例践行生态权益优先保障的破产审判新思路,要求管理人将治理污染与破产程序同步推进,并在充分论证后支持将破产程序中的生态环境治理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优先列支,此举可谓意义深远。在典型案例公布后,我们第一时间采访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俞春伟,听他讲述这起案件背后的故事以及由此引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