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招生实践中"推进法治"、"权利保障"、"公平正义"思想正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主流。按照现代法治的理念,通过运用公共权力对招生资源进行分配,对招生过程中的社会关系予以特别的法律保障;或者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创造条件,排除妨碍等方式,以现代法治理念为高校招生的有序、均衡、和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推进依法治教"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实现人文与法治的建构与对接,转换为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法律保障,才能真正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对考生的人文关怀。
-
单位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