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是基于核心素养的新型评价模式,其实践价值在于促进对工具理性的反思,实现对价值理性的张扬,促进教与学的深度开展。从实施的情况来看,表现性评价的有效开展要着眼于以下三个方面:基于价值理性的表现任务的设计,设计依托于真实情境的表现任务,制定并公开与表现结果相匹配的量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