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多人相信西式民主制所采取的竞争性选举与一个对选民负责的政府之间存在着较强的因果关系。这种观念其实是存在诸多问题的。在竞争性选举的制度条件下,选民对代表的决策行为以及代表候选人的竞选信息保持"无知"是合乎理性的选择。前一种无知将直接导致选民难以有效地监督代表,选举也就不能使代表有足够的动机对选民负责。而选民的这两种"理性无知"还会使得代表候选人接受利益集团的"俘获"更有可能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这样,选举政府在许多决策中就会对利益集团负责,而不是对选民负责。"竞争性选举"实现"负责制政府"的条件很难满足,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脆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