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刊讯近日,本刊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上海市于近期办理了首例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进行行政拘留的案件。罚款27.6万元行政拘留5天2021年4月,邹某购进走私的牛肉200余公斤,存放于上海市泰和路一冷库内,尚未对外销售即被查获。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没收涉案牛肉,并处罚款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