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太原市杏花岭区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发生规律及基本情况,对医疗行为有效监督提供依据和思路。方法对太原市杏花岭区20132016年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从案件来源、违法单位主体、案由、处罚程序、处罚类别及罚款数额等方面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结果案件来源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为主(83.70%),其次为社会举报(10.37%);无证行医案件以社会举报为主(50.00%),其次为日常监督检查(37.50%);违法单位主体以个体诊所为最多(48.15%),其次为社区卫生服务站(23.70%);无证行医以无证个体诊所为最多(29.17%),其次为药店(25.00%);案由以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为最多(34.72%),其次是无证行医、聘用无执业资质人员和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生物检测(各占16.67%);适用处罚程序以一般程序为主(79.26%),简易程序为次(20.74%);处罚种类以警告并罚款及罚款为主;罚款数额集中在1 0003 999元,以1 0001 999元为最多(45.93%),平均案值为1 544.44元。结论加强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严把医疗机构许可的审查验收工作,以个体诊所、四类主要案由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