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疑难案件的增多,为了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查明案件的事实,测谎结论愈来愈多地运用到案件中帮助法官形成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信。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尚未对测谎结论做出任何规定,导致立法与司法的不统一。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各个法院对待测谎结论的态度不统一,实践中运用测谎程序不规范,无法明确测谎结论效力。笔者认为在我国构建测谎结论制度刻不容缓,应从立法上将其纳入到民事证据种类之中,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具备法定证据效力。

  • 单位
    大连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