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可达性作为一种优势表征在创新研究中未受到足够重视,可能会影响潜在合作者的评价反馈。基于信号理论考察知识可达性对创新价值的有用性以及对高管连锁网络、知识侵权环境的调节作用,运用2008—2020年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1)知识可达性对焦点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质量发挥慕强效应,具有正向影响;(2)高管连锁多样性和连锁密度作为诱发畏强效应的关键要素,负向调节知识可达性与技术合作创新质量关系;(3)知识侵权环境作为诱发畏强效应的不确定性因素,负向调节知识可达性与技术合作创新质量关系,使高管连锁多样性和连锁密度对知识可达性与技术合作创新质量的负向调节作用在知识侵权风险大的环境中更显著。研究结论可为提升企业知识优势信号吸引力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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