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规发〔2022〕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7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精神,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