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肺外结核病变部位多,各部位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其外科干预的时机也不一样。笔者通过文献回顾性分析,结合相关指南、专家共识及自身临床经验,同时根据各部位功能和结核病特点,探讨肺外结核病变外科干预的时机。一般来说,大的组织或者器官的不可逆损害(组织的结构性破坏和功能缺失等)是外科干预肺外结核病灶的依据,手术方式(病变引流术、清除术、切除术、融合术及功能重建术等)依据于不可逆病变的特点决定,除引流术外,手术时机多在病变(活动或者非活动性)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进行。总之,肺外结核的外科适时介入可缩短疗程,减轻病变对组织或者器官的进一步损伤,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标本进行多种检测,有利于有效化疗方案的制定。而及时的手术介入则可避免产生较多的术后并发症和无效的药物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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