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性力量这一概念自提出以来吸引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内涵从最初的对于欧盟行为体角色的描述,扩展到对更多行为体的关注,并被用于理解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物质性的力量,它的兴起也反映出国际社会对规范竞争的密切关注。2017年提出的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既体现了新时代我国"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观,还体现出我国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其提出和实践为我国构建规范性力量提供了宝贵平台。当中国在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实践中能够践行其推广的规范标准、坚持开放性和互惠原则时,中国的规范性力量构建将更具有效性和说服力。这也为我国在内部层面统一明确绿色发展规范理念,并以此为基础向外进行有效传播提出了新的要求。

  • 单位
    天津外国语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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