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事简易程序仍存在缺陷,在适用范围、起诉方式、审理方式、内部结构和小额诉讼五个方面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上都有较大争议。对该五个方面的再完善有其必要性,应当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优化内部结构,规范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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