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亟需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生”观

作者:刘鸿亮; 曹凤中; 徐云; 宋旭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 2015, 7(04): 21-24.
DOI:10.16868/j.cnki.1674-6252.2015.04.004

摘要

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特别是在新常态下,需要建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生"观。本文论述了经济与环境共生观产生的背景与内涵。贯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生的观念,必须采取2个行动:一是改变环境保护实施综合决策体制,建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融合决策体制。在最高决策层,要采取经济与环境融合决策体制,在这个背景下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将顺利通过。二是改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运行机制,建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运行机制。京津冀等地协同治理雾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说明树立经济与环境共生观念,建立协同运行机制是可行的。

  • 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中国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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