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取"位移说"理解"运输"忽视了运输毒品罪的流通本质和规范意义,应采"流通说"进行限缩解释。在构成要件层面,"运输"需具备位移与占有移转的危险,即运输者应稳定占有支配毒品并存在运输下家;且运输者需认识到"运输"的生活意义。在违法性层面,应进行相当性考量。在此理解基础上,吸毒者自行运输毒品并不构成"运输",司法解释以"数量较大"为界的认定仅为推定;同时,司法解释对无偿代购者的规定具有实质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