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徽州村落大多在两宋时期已经形成,至明代前期一些村落为多姓多族聚居。多姓聚居村落中,各姓各族势力不等且不断分化。徽州宗族组织化并非始于明代中后期,而在明代前期已经出现,并设置了族长。明代基层组织经费由基层社会而非官府承担,各户在承担徭役时采取轮充制和津贴制,此种情况在明代前期徽州已经存在。立契卖产原由为"攒运粮储盘缠"或"攒运粮储盘缠津贴"的数件建文三年七月或八月汪猷买田契,应有其特殊政治背景,当与靖难之役有关。岩井茂树对数件建文三年汪猷买田契背后含义没有深入剖析,周绍泉认为渠口朱氏迁自双溪口、渠口汪氏迁自珰坑街的见解不符合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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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