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经典作家描述的意识形态的两个基本特征,以往观念中以一种"利益论"的意识形态"本性"预设为前提对其进行解读,其结果不完全符合经典作家本意,其解释力也成问题。根据马克思的精神生产理论,意识形态本性上是一种"特定的"理性认知的精神产品而非政治图谋的结果,进而可推论,它是一种旨在以"阶级意识"解答"普遍性问题"、达到普遍"规律""价值"的思想观念体系。在此理解中,"普遍性"指意识形态所面向问题与目标的普遍,"特殊性"指对问题解答之特殊,且两者构成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意识形态的一个基本规律。这种解读能够较完整准确地反映经典作家的本意,也有助于深化对意识形态本性与规律的认知,同时有助于对正确理解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的某些新特征提供理论支持。

  • 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