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问题: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如果一家企业既是监狱企业又是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是仅按照小微企业扣除还是按照双扣除?有疑问的原因是《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未提出“不重复扣减”,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出了不重复享受扣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