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国家往往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归入"一党制""党国体制""威权体制"等范畴,这是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一种误解。这种误解与西方学者关于政党制度的理论基础直接相关,也与西方国家罔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实践效能紧密相关。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体现了理论科学性与实践有效性的统一,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制度优势,突破了西方政党制度仅仅基于结构关系上的分类框架,突破了西方国家基于"竞选—民主"原则上的政党制度评判标准,也突破了西方政党制度所主张的异体监督原则,实现了对西方政党制度的理论超越和实践超越,具有世界政党发展史上的类型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