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一方面实现了"难案从简""简案从快"司法效率的快速提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动性,加大了在刑罚运用幅度上的裁量权。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权,凸显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导地位。检察官职权配置集中化,这也大大增加了检察官的履职风险。检察机关是宪法确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外履行着法律适用的全方位监督,这也给在检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