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市监标技发[202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应急管理厅(局):现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1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