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引言考察中国秘书史,我们不免对一些带有“秘书”二字的机构或官职产生字面意思的误解,认为其即秘书机构或秘书官职,如秘书省、秘书寺、秘书署、秘书监、秘书郎等,但通过查考机构或官职的职掌、人员身份可知,其并不是秘书机构或秘书人员,大多属于图书管理机构或图书管理员。在查考所有以“秘书”二字命名的机构或官职的职掌后发现,仅有三国魏武帝时设置的秘书令一职和清初隶属于内三院的内秘书院所职掌的工作与秘书工作相关,二者与今天的秘书之称及秘书工作存在一定的名实相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