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估实践中能满足委托方要求,评估程序合法规范,评估能起到监管作用。委托方避险原则使其重视资金监管,对评估定位不清晰使评估沦为监管工具;评估方基于回应需求与成本导向逻辑,选择了重"痕迹管理"、重资金监管、轻效果评估的行为。政府购买方不是"精明的买主"以及社会组织承接方不是成熟的服务提供者是造成第三方评估"不专业"的主要源头,基层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倾向于"共谋",使评估呈现出形式上科学、实际上不能严格执行的局面。可以从提高评估方的准入标准、培训购买方成为精明的买主、督导承接方成为合格的服务提供者三方入手去解决第三方评估执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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