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8月16日,三亚市人大党组成员蓝文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海南省监察委办案人员带走。这个大权独揽、敛财不断的贪官,竟然也有"原则":收了钱没办成事,钱绝对不要。事实上,这是他多年权钱游戏的"经验总结",恰恰说明他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了极致。2020年3月,经海南省监察委调查终结,蓝文全受贿案移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4月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6月18日,法院经审理,以受贿罪判处蓝文全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一审宣判后,蓝文全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