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本论》的逻辑和黑格尔《逻辑学》之间的联系,备受关注。在考察它们的关系时,我们须避免错误的简单化。首先须考虑的是对这两部著作的一种逻辑联系,国内虽然已经有详尽研究,却尚未从根本上将它们作为不同类的逻辑可能性来加以考虑。《资本论》的逻辑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其辩证逻辑有一个明显的区别,这就是《逻辑学》有一套推演的概念系统,却是被马克思作为在思维中发生的抽象思维运动看待的。《资本论》是在实践哲学视野所说的逻辑意义谈论逻辑,仅仅把握黑格尔《逻辑学》所说的逻辑,也还构不成前者所包含的逻辑。在更深层次上,《资本论》对于逻辑学本身不能说有什么贡献,但是,《资本论》的逻辑和黑格尔《逻辑学》之间的联系直接关涉逻辑与哲学、理论与实践、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原则的关系这样一些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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