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谈两个问题:第一,宪法所有权与民法所有权的关系。两篇论文都涉及这一问题,甚至将其作为立论的基础。民法学界这些年来很关注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与民法上的权利的区分。区分的标准和实益,各家看法不同,但大多把宪法权利定位为"个人—国家"关系,把民法权利定位于私主体之间。这样一来,"宪法对第三人的效力"就多少成了一个异数。整体上,这些研究的理论支援是德国法学。其实,虽然这方面中德法律文本类似,但是法律观念却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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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