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龙岩市法定传染病流行特征,为风险评估和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医疗机构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的龙岩市2017年法定传染病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 2017年全市共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23种17 773例,死亡20例;报告发病率为675.78/10万、死亡率为0.76/10万。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与2016年相比,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9.54%、死亡率上升12.35%,疫情总体呈下降态势;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上升0.5%、死亡率上升11.4%,疫情总体平稳。影响乙类传染病发病态势的主要病种为病毒性肝炎(占34.35%)、梅毒(占26.83%)、肺结核(占20.44%)、淋病(占11.81%);乙类传染病的主要发病人群是2060岁(占69.90%);其中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占71.81%)居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占76.47%)首位;呼吸道传染病(占21.85%)居第2位;肠道传染病(占5.91%)居第3位;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占0.44%)总体持续在较低发病水平状态,但自2010年以来呈现出持续上升态势。在丙类传染病中,影响其发病态势的病种主要为手足口病(占82.68%)、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占14.04%)、流行性感冒(占1.78%)。该类疾病发病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并具有一定的地域集中性(长汀、新罗、上杭累计占67.58%),主要高发人群为<10岁儿童(占94.55%),总体具有夏秋季高发(510月累计占76.57%)、低年龄组高发、易出现聚集性疫情或暴发(丙类传染病突发事件数占45.45%)等特点。结论龙岩市法定传染病疫情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