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和旅游融合是世界范围内的大趋势。为什么要合,怎么合,合了以后又如何分工,不仅仅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更是国家相关宏观职能如何排布、围绕文化和旅游如何治理的问题。文化和旅游都有各自的行政、协调、经营、服务职能,两者是对立和统一关系,尽管文化和旅游部门合并有诸多有利之处,但也有理由担心两部门合并后,多重不利后果可能出现,多探讨不利后果是为了防范不利后果,以推进文化和旅游顺利融合、成功融合。与全国机构改革不同的是,西藏文化和旅游部门并没有完全合,也没有完全分,在中、高层仍保留了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在基层文化和旅游合成一个部门。西藏实行的这种文化和旅游混合治理结构,有其合理性,应该说是现阶段西藏根据特殊的区情作出的务实选择,兼容了合的"好处"和分的"好处"。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