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撤销权系撤销债务人所为之行为,该行为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本不应有的状态,这种状态破坏了原本平衡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实现造成的影响极大。但是如果撤销权不断膨胀,在实践中运用的范围过度扩张,也可能会对债务人合理地管理自身财产造成妨碍,干涉他人的自由,阻碍债务人经济能力的恢复和自愈。我国在立法技术上采取客体范围扩张而在主观构成要件的把握和行为后的事态方面进行限制以防权利滥用,因此,我们有必要参考2017年《日本民法典修正案》的立法经验,对撤销权的客体范围进行类型化分析,对客体范围加以明确,以防止其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