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修正案)的决定》,其中规定:"本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可以说是众望所归。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从各方面看,都更加合理、有效的解决了官民之间的矛盾,新行政诉讼法在功能设计上,从许多方面都进行了重建,就行政诉讼法使用中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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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