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即发包人指定分包大量存在,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管理职能部门对此持否定态度。在需求与规范的矛盾中,发包人对指定分包进行了大量变异性操作。指定分包行为呈现多样化、不规范化,更游离于监管之外,从而也滋生了管理脱节、责任不明、利益输送、腐败等诸多问题。笔者通过分析指定分包合同的效力,希望能厘清乱象,以免不规范的指定分包行为给发、承包人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