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文本细读和对比分析,揭示严复在翻译《法意》过程中对西方婚姻法律观念的改写,并探讨其翻译改写背后的历史文化原因。严复虽然有意识地通过翻译来传播西方法治理念,但却以中国传统的"男女有别"思想翻译西方婚姻法律的本质;他的翻译反复强调婚姻中父亲对子女的"教养"责任,并增添在国家危亡的时代背景下受进化论影响而形成的富国强种意识。本文认为,严复的翻译改写是译者在自身文化传统和时代需要双重制约下形成的特殊产物。此外,本文从个案角度聚焦法律翻译中的文化改写现象,是将改写理论应用于非文学翻译领域的一种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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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