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定夺”一词在使用中具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在宋代文书中作为一种行政命令,指由专门机构或官员个人针对专门事件进行调查,作出适当的决策,并将有关信息向中央反映;另一层含义则表示机构长官对本部事务的一定决定权。“定夺”作为宋代行政用语之一,多用于专事专办的行政决策中,是中央针对特殊事务的特别行政处理。其优点是直接和高效,可弥补行政过程中的问题,但也往往会受到行政干预而变成政治斗争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