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作为面向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部门,人民法院所提供的司法产品绝不仅仅是一纸判决。在参与整个诉讼活动的过程中,司法机关要树立“司法服务大质量观”,在此基础上,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科学管理模式,否则,任何一个工作环节都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评判。进入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法治国家进程加快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日趋深入,因审判生产力与审判生产关系不相适应所导致的“案多人少”问题、干警“内生动力”不足问题、职业尊荣感不强问题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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