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函[2019]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确保我市就业局势持续基本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 5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一)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落实参保企业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