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后,对金融服务普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是为了减少重复征税、降低税负,部分贷款服务进项税可抵扣以及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可抵扣增值税的制度设计显示了"营改增"的成果。但是贷款服务的增值税政策基本延续了营业税时期的特点,在直接贷款服务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繁多,贷款服务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依旧严重,融资租赁增值税制度设计逻辑混乱导致法律风险增大,出口贷款服务适用免税几近不可能等现实问题,导致我国金融服务业并未实现真正的"营改增"目标。因此,在借鉴和比较各国贷款服务增值税制度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国贷款服务增值税:在直接贷款领域,统一税收规范,普遍适用低税率;在融资租赁领域,理顺融资租赁增值税制度设计逻辑,适用同一贷款服务增值税制度;在出口贷款服务领域,扩大免税适用范围,并积极向出口金融服务零税率政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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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