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在廉政制度创新过程中打破了传统的碎片化、运动式的反腐倡廉治理路径,紧扣"清权、确权、亮权、督权"四个关键环节,构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制定严格的考评机制等,探索出一套制度化的廉政制度创新模式。浙江省地方政府廉政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与贯彻型创新模式、发展型创新模式和竞争型创新模式相契合,也与中央对地方政府廉政建设的要求、本地发展要求、社会环境以及其他内外源动力因素相耦合,为浙江省廉政建设夯实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