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形态的新时代践行成果,既是对民主政治实践特征的全新概括,也是对民主意志法治化的凝练表达。伴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范表达不断趋于完善,探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动态机制载体亦由此而生。相关研究虽然趋于多元化且渐成显学,但针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要素的基石命题研究却较少专门展开,可尝试围绕学理定义与规范载体来具体厘清必要的概念工具。一方面,所涉学理定义要素往往指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特征与本质属性,其主要表征为人民民主的一般性理论意涵和全过程的特殊性实践意涵;另一方面,所涉规范载体要素往往指向全过程人民民主样态存续于法律秩序体系中的层级化、类型化规范表达,其主要表征为相应基础规范的原则依据、一般规范的制度规则和共识内核规范的方向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