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回顾以往,从2006年7月起逐步建立的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6大区域督查中心,到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以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再到2018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不同层次的督察机构相继亮相,经历了"三级跳";而今的中央环保督察以高权威、高规格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