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版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充分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关注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语文学习应注重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注重语文与生活的联系,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