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冯象先生在《木腿正义》一文中,曾引用古代雅典战神山议事会法官的一句名言:"本庭不懂此案,过一百年再审。" 这句话看似很可笑,法官怎能因为自身"业务水平"太"有限"而推诿责任,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的救济,正义迟迟难以实现呢?其实不然。在笔者看来,它所彰显的恰恰是经验老道的法官对如何协调正义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和摩擦之谨小慎微的考量和抉择。而这,亦是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