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整理淮河流域中游顺治年间地震灾害史料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地震学及地质学原理,对顺治九年春发生于霍山东北的地震灾害进行了考证。经考证,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1)此次地震的发震时间为"二月十四日夜",而非"二月十四日丑时",地震发生于夜间而非凌晨;(2)震中烈度为8度,较之之前认定的7度略高;(3)震中位置描述应为"31.5°,116.5°",而"31°5′,116°5′"为错误描述;(4)震级经计算为6?,比原来认定的6级略高;(5)震源深度约为7.8公里,为典型的浅源地震。
-
单位阜阳师范大学